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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舆情应对工作办法
2018-10-30 14:13  

2018918日)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教育学院舆情应对、舆论引导能力,快速、妥善应对突发舆情,有效预防、减少舆情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舆情应对工作规程》,制订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1. 及时主动,快速反应。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把握导向,做好热点舆情、重要舆情的应对工作。发现重要舆情或发生突发性舆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2.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释放正面信息,引导理性表达,把各种负面舆情信息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 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根据新形势下舆情传播规律和特点,在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机构

长:姚素媛

副组长:田旭升张兴博

员:李文英邢玉冰王威威李大平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1. 监控和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控,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舆情工作意识,及时掌握国际学生思想动态,争取及早发现和掌握动态性、苗头性、预警性舆情,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早减少和消除不良影响。

2. 快速反应和报告。发现与学校有关的舆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上报。一般性舆情向宣传统战部和涉事单位报告;重要舆情需向学校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 应对和处置。国际教育学院按照第一时间到位、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有效处置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一般舆情,国际教育学院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应对处置;对于重大舆情,在学校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4. 总结和评估。对舆情处置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总结、评估舆情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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