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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10-29 15:06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度学术委员会依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学术工作发展的实际,致力于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与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与主体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学术委员会有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各级科研基金限项推荐评审工作

2017-2018年度,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术把关职能,开展有关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截止目前,本年度我校共获得纵向科研项目2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9项,省部级项目44项,厅局级项目111项,校基金54项,共获得资助经费2868.4万元。另获得横向课题11项,获得经费184万元。省自然基金方面获得重点项目1项,杰出青年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数量和直接经费为历史新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双丰收充分体现了我校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也表明我校通过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逐渐脱颖而出。另外,在人文项目方面,我校首次获得了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联社发项目4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还获得文化厅人文项目12项,省哲学规范办人文项目12项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的国家973计划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并获得全国中医药领域唯一“优秀”结论。

二、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术行为,维护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教科〔2012〕83号)精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学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9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同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公示了有关制度和文件以及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和团队的事迹材料,并向教育厅提交了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服务。在全校范围对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的进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工作。对未按计划任务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重点提醒,提出了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对于应结题未结题的拖延项目,根据项目来源,集中力量按批次进行了结题清理。在5月份进行了省攻关超期项目结题清理;6月份进行了省教育厅超期项目结题清理;7月份进行了市科技局超期项目结题清理;9月份进行了省自然基金超期项目结题清理;11月份进行了校基金超期项目结题清理,12月份进行了校基金新药基金项目验收和中期进展评估。同时,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联合财务处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是否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等。尤其是针对国家级重大项目,对照各项目预算书对各科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梳理,以避免结题验收审计时出现不必要的情况。

三、学术委员会制度调研

为推动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和教育行政执法机制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黑教法函[2014]78号)要求,就我校开展学术委员会制度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018年度学术委员会通过扎实的工作,较高质量地完成了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学术把关职能,推动学校科研氛围、学术氛围的明显改善,调动了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在科研工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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