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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0-27 09:10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教育、科技、医疗及北药研发工作中心,国家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12个学院、1个研究院、9个附属医院(2个直属医院)、26个教学医院和85个实习基地。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学校是国家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和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0门,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有28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6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5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3人。

 

临床医学院暨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爱婴医院、全国首家“放心药房”建设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优秀临床教学基地。

 

针灸推拿学院暨附属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以中医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是全国中医中风病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首批重点中医院(现代化中医医院)建设单位。

 

佳木斯学院位于佳木斯市。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中药制药3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院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心;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630日),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

 

5. 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579:00-201552512:00

 

2.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5579:00-2015525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5308: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校本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新教学楼102教室

 

佳木斯学院:佳木斯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

 

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一医院人事科

 

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见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4)外语等级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2.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114015655

 

电子信箱:rsk5655@126.com

 

纪检电话:(0451)82111401642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40

 

3.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093447

 

电子信箱:renshike87093447@163.com

 

纪检电话:(0451)87093469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01

 

4、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电子信箱:wlrskjms@163.com

 

纪检电话:(0454) 6103991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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