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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4-11-04 09:01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黑人保发[2010]80号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人为本、统一规范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人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3、纳入实施范围事业单位(包括参照执行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

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实施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按照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客观实际,在岗位类别、等级、设置程序和权限、监管等方面订立全省普遍适用的原则性规定;各市(地)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地区、行业分类指导意见,强化指导监督,逐级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要把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具体落实到位、聘用到人,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

通过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在明确岗位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平等自愿,竞争上岗,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式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新型人事关系,破除事业身份终身制;建立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加强聘后管理,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聘用合同的日常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三)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发展

把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变职务等级工资与人相结合、待遇随人走为岗位绩效工资与岗位相结合、待遇随岗走,建立起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通过区别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确定薪酬待遇,使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以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的实际效果。

(四)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制度创新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奖惩、培训教育、解聘辞聘制度,逐步建立起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有别于机关和企业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各类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适时进行动员部署,学习领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政策精神,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顾虑。逐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层层建立骨干队伍,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事业单位的人员状况、职责任务等基本情况和各类岗位构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发展规划和组织结构;

2、有关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数;

3、现有正式在册工作人员总量、结构情况;

4、现有岗位总量及各类别、各层级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性质、工作依据、技术复杂程度、任职条件、考核标准等;

5、有关部门下达的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人员实际聘任情况;

6、有关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指数)以及人员实际聘任情况;

7、有关部门核发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兑现技术等级工资的技术工人情况;

8、人员混岗情况;

9、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

10、岗位设置涉及的其它情况。

(三)制定分类指导意见和岗位设置方案阶段

各市(地)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在准确把握本地区、本行业事业单位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的分类指导意见。各事业单位在调查摸底,进行认真细致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对单位工作职责、任务进行分类、分解,以一个岗位满负荷工作量为基础,划分岗位的职责范围。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总量、类别比例、结构比例以及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编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履行审核、核准程序。

(四)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的具体方式、方法,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岗位设置具体实施办法、岗位说明书、竞聘上岗和人员聘用的具体条件、方式、方法等须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验收认定阶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审批认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确保实施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平稳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岗位设置的综合管理机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岗位设置的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申报核准程序,抓好岗位聘用的具体落实。

(三)严格执行政策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不得擅自乱开口子。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操作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实施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有关部门不得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积极稳妥推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政策,也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到因事设岗与尊重人才相结合,处理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事业单位现行人事政策规定之间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的平稳过渡。对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妥善处理解决;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汇报。

(五)加快实施进度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市(地)和省直所属事业单位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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