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7-2018年度本科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校本科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就业创业工作全员化参与、全程化指导和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我校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工作思想 理清工作思路
1、统一思想认识。高校本科生就业创业工作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在新形势下,全校上下需高度重视,参与支持本科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工作重心由“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转移,就业教育重心由“大众化”向“个性化”转变,就业服务重心由“常规服务”向“精准服务”转化,全面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
2、明晰理念思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就业教育全程化,保证教育指导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就业指导项目化,不断提升教育指导的实效性、可控性和覆盖面;就业市场基地化,增强就业地区与行业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信息发布多样化,增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就业帮扶个性化,促进特色群体和离校未就业学生顺利就业;创新创业融合化,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行业专业特点。稳步促进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提升。
二、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1、健全就业指导体系。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教师关心学生的学业规划、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就业与创业的理念与内容;深化“基础+平台+模块”的就业教育项目化运行模式,形成分专业、分阶段、分层次的全程化就业教育内容;优化就业指导和个性化辅导机制,将就业力提升训练细化分解为用人单位招聘的10个主要环节,并在每个环节设置3-5个特色实训项目。
2、开展特色指导活动。开展“职来职往”现场招聘会,求职模拟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系列活动;发挥 “就业沙龙”、“职业规划与创业咨询工作坊”、校友讲坛、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大讲堂作用;通过干部讲政策、专家讲形势、师生讲感受、企业家讲经验,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合理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并增强毕业生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开设日常就业咨询站和设立咨询热线,满足每一位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3、加强指导队伍建设。为专兼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创造培训机会,着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指导能力;开展“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项目立项工作,鼓励专兼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实践项目研究;邀请校内外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为专兼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形成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三、注重分类指导 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1、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学校、学院、辅导员、班级四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云就业服务平台等新媒体,根据毕业生求职需求,分时段、分类别、点对点、精准推送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38号)精神,精心组织实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省委选调生”等就业项目,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六号)文件精神,指导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就业和实践。
2、指导合理报考研究生。通过中医综合导学班、考研经验交流会、考研报考流程讲座、近三年学院考研形势讲座、一对一谈话等方式,帮助毕业生认清考研形势,找准自身定位,科学选择报考院校,合理规划报考专业类型,提升考研报考率和成功率。
3、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通过科学的就业指导和定制个性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学生学习目的性和指向性,鼓励更多学生通过自身的精心准备、积极竞争获取高质量就业岗位和谋求优质发展机会。
4、帮扶困难学生就业。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设立专项帮扶基金,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帮助“难就业”的学生“能就业”,“能就业”的学生“就好业”。
5、助推学生创业孵化。依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挖掘和整合校内外资源,引导、鼓励和扶持我校学生开展创业研究和项目孵化,坚持以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树立一批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培育一批品牌创业团队;定期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讲坛和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做好大学生创业入园项目的后续服务和指导工作,完善创业孵化园功能,助推大学生成功创业。
6、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和跟踪台账,实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包干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确保“离校不离线、服务不间断”。
四、加大就业市场拓展力度 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做好信息采集发布。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各学院选派就业信息员,将就业信息通过“云就业”等平台进行及时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各学院建好信息传递平台,形成“就业信息网、微信、QQ、短信平台”四位一体的就业信息发布渠道,为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送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信息化、精准化。
2、大力开拓就业岗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向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推介毕业生。要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大健康产业、旅游休闲、社会工作、健康养老等行业就业创业。增强就业市场开拓规划意识,建立市场开拓长效机制,逐步提升就业市场开拓质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进毕业生充分优质就业。
3、加强招聘活动组织。全力组织好冬春两季大型供需见面洽谈会和专场招聘活动,力争招聘活动场次、需求信息及招聘岗位数量高于往年;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专业教师影响力等,拓展相关行业人才市场,积极主办或承办行业专场招聘会;用好校友资源,大力邀请校友返校选聘毕业生,筹备举办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发挥东北地区中医药院校就业协作体作用,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4、发挥实习就业基地作用。加强与已签约的校院两级实习就业基地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双方的合作;与意向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新增实习就业基地1-3家;选派毕业生到实习就业基地实习,争取毕业生在实习所在地成功就业。
五、落实就业质量年报工作 做好调研分析和结果反馈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文件要求,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建立常态化的就业反馈机制。统计、分析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充分发挥就业年报的基础导向作用。委托第三方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发挥调查结果的反馈作用。
六、规范就业工作管理服务 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
1、优化就业市场服务。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提高招聘活动效率。切实组织好毕业生参加校内各类招聘活动,严把招聘安全关口,做好毕业生到实习就业基地实习和外出求职的组织与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2、规范就业派遣服务。加强与毕业生沟通,杜绝派遣方案简单粗放、搞“一刀切”,坚决杜绝“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学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档案材料齐备、准确,档案转递规范、及时。指导学生掌握签约及派遣流程,让学生在与用人单位对接时远离就业陷阱,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少走弯路。
3、强化各类平台管理。严格审核发布的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和时效性,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招聘人员身份信息;规范使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黑龙江中医药就业服务微信平台”等,做到网络上传信息安全准确。
4、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培训欺诈、求职贷、试用期白用、非法传销等状况,保护自身权益。加强各类招聘活动监管,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七、工作目标
1、努力提高2018届毕业生的考研率和签约率,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
2、着力提高精准就业指导质量。力争实现校内就业指导服务与校外就业市场服务的统一。校内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引导2018届毕业生合理报考研究生和多元就业;校外深挖就业渠道,提高校园招聘成功率比重。探索建立校内外协调一致的精准就业服务平台。
3、深入开展“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创业孵化工作,探索建立以适应“互联网+”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孵化平台。
八、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继续强化“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学院实际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及时研判各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就业形势新变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2、加大保障力度。建立就业工作双月推进制度,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到位;配备稳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积极争取重点合作单位、实习就业基地等社会力量为就业工作提供支持。
3、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结考核,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就业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就业工作评估,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就业管理等考核指标进行阶段性细化,科学促进就业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