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增强体质”、“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的理念,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体育意识,使广大青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预期目标
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鼓励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力争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校逐步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浓厚氛围。
三、具体措施
1.保质保量开好体育课,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开课学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要保证2个学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适当增加体育专选课的项目,以满足不同兴趣爱好的同学需要。
2.认真做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以此来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3.抓好学生晨练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学生晨练活动以出早操为主,冬季天气寒冷则变更为耐力跑。晨练活动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生活和锻炼习惯的一种方法,广大学生应当充分认识该活动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参加晨练活动。
4.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形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良好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新颖有趣的体育活动,如趣味运动会、智力运动会、拔河、跳大绳、太极拳、踢毽子等,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
5.举办各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上半年举行全校春季运动会,下半年举行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并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和开展学生喜闻乐见、富于特色的体育竞赛项目。各学院要继续办好“仲景杯”、“华佗杯”、“时珍杯”篮球联赛、“乒新杯”乒乓球赛、翔羽杯”羽毛球赛、“飞跃杯”排球联赛等这些各具特色,参与度高,深受学生喜爱的体育竞赛活动,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鼓励学生成立各种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协会、社团。校团委、学生处、体育部要大力扶持,支持学生开展特色各异、形式活泼的体育竞赛。学生成立的体育协会或社团要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并到校团委办公室备案。
7.抓好运动队训练工作,通过参加各类各级比赛,激发学生自觉锻炼,为学校争光的集体荣誉感。在现有的校武术队、篮球队、跆拳道队、健美操队等学生体育训练队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组建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手球等训练队,并常年坚持常规训练,以此来提高学生自觉从事体育锻炼的热情。
四、组织领导
1.成了学校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并对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2.各学院成立本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工作的开展。
3.体育部选派专业教师负责对各学院课外体育活动进行指导,协助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五、有关要求
1.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办公网络、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开展,掀起体育运动热潮,形成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2.体育场馆办公室要尽最大可能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的体育教师要承认其劳动付出,合理计算工作量。学校要积极创建体育锻炼平台,增加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逐渐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需求。
3.要做好学生锻炼活动中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条件选择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方式,动员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尽最大可能防止体育锻炼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如遇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情况要暂停晨练及课余锻炼。
监督电话:8219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