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8年度学风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初步建立并完善了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党政工作要点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我校学风状况良好。现对2018年度学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风建设总体情况
1、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实现高素质人才培养和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切实加强学校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校学术行为,维护学校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2、加强领导,确立职责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成立了由校长为主任的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学校科技处。同时,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中的积极作用,在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3、建立健全学术规范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学校制定并颁布实施《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规范条例(试行)》,旨在引导全校师生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过程中严格自律,强化学风建设监督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科技工作管理水平。
二、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活动
学校围绕科学精神、科研伦理、科研规范、科研不端行为防治、自律和自我道德养成方面开展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精心挑选严守科学道德,在科学研究上有建树、在学风建设方面有经验的学者进行宣讲。
2、弘扬科研诚信,营造学术氛围
学校定期举办“龙江中医讲坛”,由科技处统一部署,负责邀请学术造诣精深、学术声誉崇高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及相应层次的杰出专家学者,面向全校师生与管理人员,对我校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开展有重要指导和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学术报告,分析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现实问题,介绍前沿学术理论,开阔全校师生视野,提高认识水平和对科学研究的浓厚兴趣,形成良好的学习、学术氛围。截止到2018年8月“龙江中医讲坛”已进行5次讲座,开展了高层次的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理论与技术培训。
3、加强学风建设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各类科研行为过程管理,实时监控,防微杜渐,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学校明确要求各课题组、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科研档案,包括实验原始记录及重要科研材料保存等,确保及时、真实、准确与全面地记录实验过程,以备学校定期检查。明确要求各级各类课题负责人严格执行立项主管部门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评估的管理要求,惩防结合,经立项主管部门评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中期进展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有限项要求的课题。在学术决策与治学强校上,坚持走专家路线,努力消除学术行政化,对立项主管部门限项申报的课题、专家库候选人及学会任职候选人推荐等,实行专家评审、评定,做到客观公正。
4、树立典型,加强引导
学校征集了获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立项资助的首席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先进事迹,并在校内网页专栏进行宣传展示,有力地营造了学风建设工作的积极影响,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不断提高自身学风建设的要求。
三、工作经验及未来展望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人才工程,需要我校师生坚持不懈地努力,要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在新形势下,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增强全局观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认真研究学风建设的规律,探索建设优良学风的体制和机制,牢固确立尊师爱生、求真务实的态度,为达到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的目标而努力工作。目前我校学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
1、进一步加强师生学风教育,将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结合起来,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工作机制。
2、进一步探索和改进科研评价体制。坚持“质量至上”原则,确立质量第一的科研评价导向。鼓励在教育考核评估中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在评价中的权重,防止片面量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