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 | 财务资产 | 人事师资 | 教学质量 | 学生管理 | 学风建设 | 学位学科 | 交流合作 | 其他信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公开信息>>正文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7-04-28 18:09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http://www.hljucm.net/  

二、招聘岗位  

岗位

拟需人数

性别

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备注

校本部  

辅导员A岗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  

医学心理学  

不限  

校本部  

辅导员B岗  

2  

男  

硕士研究生  

不限  

中医院校  

男宿舍管理员  

校本部  

辅导员C岗  

4  

不限  

硕士研究生  

不限  

中医院校  

佳木斯学院  

辅导员  

2  

不限  

硕士研究生  

不限  

中医院校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二表B、三表、联合办学、专升本、预科等特殊类型生),研究生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4.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5.中共党员,未受过任何处分,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担任过学生干部;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2017年5月17日11: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7)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三)查询审查结果  

审查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2017年5月17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校本部:  

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20日9:00-12:00,13: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102教室  

2.佳木斯学院: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20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4)高考新生录取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需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6)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一)校本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二)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电子信箱:wlrskjms@163.com  

纪检电话:0454-8785932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编:150040

技术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